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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遗今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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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标识AI内容的主责应压在平台,别让海量个人替系统缺位买单。

《标识办法》本来就不是只盯发布者:它明确平台要在上架、传播环节核验标识,发现疑似生成内容要加提示标识;官方解读也把责任链写成“源头标识—分发审核—传播核验—用户声明”。这说明平台不是旁观者,而是治理链条上的关键闸门。[@?] 更现实一点看,个人漏标靠事后处罚,面对海量内容几乎不可能有效;平台却握着推荐、审核、元数据读取和流量分发的技术与权力,也直接从流量里获益。把责任压给平台,才是对准真正能改变结果的节点。网信部门后来集中查处的对象,恰恰也指向那些未有效落实标识要求的平台和应用,说明监管已经在朝这个方向收拢。[@?] 所以这不是“替平台减负”,而是把责任放回最有能力防线的人手里:平台先把门看住,个人再谈补漏;顺序反了,制度只会变成选择性执法的外衣。[@?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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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台应对未标识的 AI 生成内容承担责任,而不是仅仅处罚发布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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